2024-03-01 11:05 | 來源:經濟參考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星德勝存在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未及時繳納的問題。不過,星德勝2017年-2020年員工工資和獎金個人所得稅以及泰興星德勝電機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增值稅...
擬上交所主板上市的星德勝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星德勝”),在IPO報告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下同)內卻出現了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問題。根據星德勝招股書在揭示“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繳風險”時披露的信息,假如按照當地標準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公司報告期內合計將補繳6785.69萬元。此外,《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星德勝近三年主動補繳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相關滯納金合計達數百萬元。
星德勝坦言,報告期內,公司存在未為部分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假設公司按照當地標準補充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則報告期各期需計繳的金額為2356.40萬元、2803.75萬元、1000.52萬元和625.02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比例為14.65%、14.01%、4.76%和6.66%。若未來相關部門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提出補繳要求,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記者注意到,星德勝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朱云舫承諾:“若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將來因本次發行之前存在的勞動用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勞務派遣等),被任何有權機構作出處罰或受到任何損失,本公司/本人將代其承擔全部費用及相應責任;在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須先行支付該等費用的情況下,及時給予全額補償,以確保不會給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額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損失,不會對其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據此,星德勝認為,足額繳納報告期內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對公司經營業績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及子公司已就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事宜取得了主管部門出具的合規證明。報告期內,星德勝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在問詢函中,上交所關注了星德勝“營業外支出中包括大額滯納金”的問題,要求公司說明相關背景。
記者深入研讀星德勝針對問詢函的回復報告發現,星德勝存在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也就是說,在IPO報告期內,星德勝主動補繳了以前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等。
星德勝回復稱, 報告期內,公司分別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產生96.03萬元、11.48萬元、2.42萬元滯納金。其中,2021年度滯納金形成原因主要系:公司通過自查主動向主管稅務部門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228.85萬元,繳納所得稅滯納金47.49萬元;公司主動向主管稅務部門補申報2017年-2020年員工工資和獎金個人所得稅,繳納滯納金47.20萬元。2022年度滯納金主要系全資子公司泰興市星德勝電氣有限公司通過自查主動向主管稅務部門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56.90萬元,繳納所得稅滯納金11.43萬元。2023年1-6月滯納金主要系全資子公司泰興星德勝電機有限公司通過自查主動向主管稅務部門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繳納滯納金2.20萬元。
回復報告顯示,星德勝存在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未及時繳納的問題。不過,星德勝2017年-2020年員工工資和獎金個人所得稅以及泰興星德勝電機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的具體數額,回復報告中并未披露。記者就此致函星德勝試圖了解具體情況,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有回復。針對星德勝IPO存在的其他問題,本報將持續予以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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