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16:10 | 來源:上證報中國證券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構成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五條所述情形,決定對幸福健控股、俞建午采取出具警示...
3月27日,已退市的宋都股份控股股東幸福健控股、實控人俞建午因未履行承諾,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1年5月27日,宋都股份披露《關于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函的公告》,控股股東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幸福健控股”)和俞建午承諾,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資產變現,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徹底消除與宋都股份之間以存單形式的互保情形。然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幸福健控股、俞建午未按照公開披露的承諾函履行承諾。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構成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五條所述情形,決定對幸福健控股、俞建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3月26日,宋都股份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布公告稱,幸福健控股未按銀行要求到期還款,涉及借款金額0.94億元,宋都股份全資子公司宋都集團存單被銀行劃扣0.94億元。截至目前,宋都集團的存單因幸福健控股及其關聯方未及時清償貸款,累計被銀行劃扣資金21.74億元,暨宋都集團被幸福健控股及關聯方占用資金21.74億元,該筆金額占宋都股份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80.99%。宋都股份表示,上述金額已經在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表中予以計提,上述情形尚不會對公司目前正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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