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ST華澤(3.310, 0.00, 0.00%)重組案中沒有勤勉盡責和存在違法事實,國信證券近日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昨日國信證券發布公告稱,已經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總共被罰沒2800萬元。
公告顯示,國信證券在*ST華澤重組案中存在以下三項違法事實:一是華澤鈷鎳2013年和2014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二是國信證券出具的《華澤鈷鎳恢復上市保薦書》、《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和《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2014年度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三是國信證券在核查上市公司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和應收票據,以及利用審計專業意見等方面未勤勉盡責。
由于上述違法事實,國信證券被罰沒2800萬元。證監會對于國信證券保薦業務行為,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00萬元,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龍飛虎、王曉娟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證監會對于國信證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行為,責令其改正,沒收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收入600萬元,并處以1800萬元罰款;對張苗、曹仲原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業內人士表示,國信證券在規定時間繳納了相關罰款后,可以盡快申請恢復保薦項目及并購重組財務顧問項目受理及審核,此前受影響投行業務將會盡快恢復正常。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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