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質量風波飽受爭議的華潤昆侖域項目,仍未從輿論關注及業主指責中抽身。針對開發商9月19日《北京昆侖域家書》提出的大堂、電梯、樓梯、地下車庫、小區園林等11項整改方案,昆侖域業主表示并不認可,并稱項目存在虛假宣傳欺詐銷售、品質和價格不符、設計重大缺陷存質量問題、擅自改動規劃四大問題,這些業主訴求卻均不在整改之列。而開發商方面對于業主的退房及賠償訴求,除在整改方案中提到“在法律框架下協商退房”,則避談理賠具體事宜。“10月20日前不確定退房或收房意向則視為默認收房”的自設限定,更是引發了業主的強烈不滿。至此,華潤昆侖域項目質量糾紛陷入僵局。
開發商發出11項整改條例
繼此前的第一回合數輪溝通后,9月19日,距離華潤昆侖域項目原定的9月底收房還有11天時,昆侖域業主收到了《北京昆侖域家書》(以下簡稱《家書》),《家書》就昆侖域產品調整和品質提升草擬了11項整改方案,落款為北京亞林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天眼查顯示,北京亞林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北京華潤曙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華潤曙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為北京華潤京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華潤京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即為華潤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亞林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為周安橋,來自昆侖域地塊的另一合作伙伴九龍倉。
據悉,整改方案集中在大堂、電梯轎廂重新設計裝修,消火栓、消防樓梯增加美觀,地下車庫調整地坪,增加小區園林種植、水景等方面。盡管華潤提供的方案在大堂、電梯、樓梯、地下車庫、小區園林等方面的整改,與業主此前訴求有所重合,但更多的業主則認為核心的質量和安全問題并沒有辦法通過修補解決。
退房業主
逾100名簽字并索賠
在9月20日昆侖域業主召開的業主大會上,絕大多數業主認為,整改方案系“小修小補”,無實質性提升項目品質的可能。
經兩位從業超過15年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業主評估,預計華潤“11項整改方案”投入資金不超過3000萬元。
“328戶業主對應一項總價值不超過3000萬元的提升方案,平均每戶提升花費不超過10萬元,而且這3000萬元居然還包括了11項的重大細節。”業主方表示,華潤11項整改措施毫無誠意,整改范圍基本為邊邊角角的小修小補,無法兌現昆侖域項目品質的徹底提升。“而且昆侖域項目存在虛假宣傳及欺詐銷售、品質和價格不符、設計重大缺陷存質量問題、擅自改動規劃四大問題,這些問題均不在整改之列。”昆侖域業主代表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為此,業主大會現場200余名業主中超過95%的業主拒絕9月30日收房,其中逾100名業主明確要求華潤退房并補償。
業主再質疑
先收房再整改 誰來保證權益
自昆侖域9月8日-9日開放邀請業主參觀新房之日起,業主與開發商之間便圍繞著“項目是否涉嫌虛假宣傳與欺詐銷售”展開拉鋸戰。
一方面,業主拿出當年留存的項目宣傳樓書以及發布會上的視頻,希望佐證昆侖域存在宣傳與實際不符的情況。
另外一方面,部分業主也指出,昆侖域項目設計和質量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相關業主反饋,145平方米的戶型挑空陽臺外設墻體,不但遮擋陽光,且樓上樓下無遮擋存在“賊入一戶,禍害近鄰”的安全隱患。此外在樓房質量上,昆侖域部分樓層地面多處嚴重開裂,影響居住安全。
第三點,在昆侖域整體規劃上,依照開盤規劃圖所示,小區東側有1個行人出入口、兩個車庫出入口,南側有1個行人出入口和1個車庫出入口,現實情況卻是以1個入口和1個出口所替代,使得昆侖域整體千余戶業主出行大為不便。
此外,上述業主還指出開發商給出的“11項整改措施”還存在無明確執行時間表的漏洞。業主表示,《家書》提到將于9月30日如期交付房屋,而上述整改方案則在交付日后落實。“這意味著整改是建立在業主確定收房的基礎上,如業主收房后開發商拒不整改,我們業主的利益將如何保障呢?”
收房業主
無接待、拒入內
基于此,原定9月30日的交房也并不順利。
據介紹,業主于9月22日陸續收到了開發商方面寄發的交付通知、入住結算費用清單等文件,很大一部分業主不改之前的拒收房承諾,選擇原路退回快件;昆侖域4棟樓328戶業主中近200戶業主反對收房,并要求開發商按照此前宣傳進一步整改直至符合業主需求,截至9月26日,已有111戶業主聯合簽名要求退房。
而一部分希望妥協收房的業主,卻也并不順利。“當天北京刮了7級大風,我們幾十名業主上午9點就到售樓處外等候,可是既無銷售人員接待、又拒絕我們入內,就這樣一直在寒風中站了5個多小時直到下午兩點,雖然是央企,但完全沒有服務購房者的態度。”交房日出席售樓處的秦女士表示,后續看房時發現現場除了保潔人員清掃以及多出幾處盆栽充當綠化外,此前爭議較大的項目問題幾無整改。
開發商自定期限
華潤避談具體理賠
雖然11項整改方案不盡如業主之意,但經過數輪隔空喊話及溝通,開發商吐口退房。根據《家書》,為示誠意,開發商為業主提供了兩種備選方案:一是贈送日立或同檔次品牌的戶式中央空調及新風系統,二是在法律框架下協商退房。
但值得注意的是,《家書》下述內容則對備選方案的有效選擇時間進行了限定,“上述方案具有時效性,如果業主未在10月8日-20日期間去售樓處書面確認選擇,則視為選擇方案一,放棄方案二”。
開發商方面的“示誠”未獲業主方認同。在業主們看來,整改未啟動情況下,備選方案卻以短暫的時間區間逼迫其作出收房決策,損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另有業主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華潤在此前召開的溝通會上也曾提及可退房,但是退房也被附加了條件。據了解,有退房意向的業主需簽訂《退房申請書》,申請書上標明業主退房系“因個人原因”,此外華潤提出的退款金額為購房款加上銀行基準利率一年利息。“自家樓盤質量出現問題,卻要求業主表態因個人原因退房,那么我們的購房資質如何恢復如初,貸款記錄怎么盡數消除呢?”
此外,業主方指出,對于退房及賠償訴求,華潤此前否認了業主提出的三倍賠償要求。
對此,業主方明確表示,希望華潤方面于10月8日前公布詳細退房流程及賠償方案,并通知到每一個購房人,以供計劃退房的業主進行選擇。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退房程序;2、購房本金部分退款時間表及相應賠償方案及賠償款支付計劃時間表;3、購房貸款部分退款時間表及相應賠償方案及賠償款支付計劃時間表;4、解除購房合同、購房資格恢復時間。
面對業主方的索賠要求,華潤方面于10月8日前無任何形式的回應。截至發稿前,也未就北京商報記者提出的項目后續整改計劃、退房及具體賠付方案等問題作出回復。
《電鰻快報》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