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0 09:27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未知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被卷入大股東“蘿卜章”案件的奧特佳(2.690,?-0.10,?-3.58%),顯然還沒有能從漩渦中完全抽身。
被卷入大股東“蘿卜章”案件的奧特佳(2.690, -0.10, -3.58%),顯然還沒有能從漩渦中完全抽身。
3月18日,奧特佳收到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書就此前公司大股東王進飛私刻“蘿卜章”一案進行了判決,奧特佳將對王進飛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奧特佳公告稱,根據判決書,經計算,公司將可能承擔35475.09萬元的連帶償還責任。由于判決尚未生效,根據會計準則,公司將為此計提預計負債35475.09萬元,從而使公司2018年凈利潤減少35475.09萬元。
去年10月,奧特佳曾在三季報中發布業績預告稱,公司預計2018年凈利潤為40369.75萬元至55049.66萬元,同比增長10%至50%。此后,公司又在今年2月28日發布業績快報稱,2018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8402.21萬元,較上年增長4.64%。如此算來,公司去年盈利將所剩無幾。
奧特佳回溯案件情況稱,2014年王進飛與他人聯合,向劉斌借款5000萬美元,未能如期歸還。2018年3月,王進飛與劉斌簽署借款補充協議,約定王進飛承擔5000萬美元中的3000萬美元債務及相應的利息和違約金等。
與此同時,王進飛私刻奧特佳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冒用公司名義在補充協議上簽字蓋章,將奧特佳列為借款擔保人。其后,王進飛仍無力歸還借款,劉斌遂向南通中院提起訴訟,將包括王進飛及奧特佳在內的9人(或法人)列為被告,要求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
對此,奧特佳表示,在這起案件中,王進飛所借款項均用于個人用途,與公司無關,亦對相關協議完全不知情。此外,王進飛私刻奧特佳公司印鑒及冒用公司名義簽署協議的行為,也已向南通市通州區公安機關及奧特佳進行了書面坦白,并表示愿意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本公司與王進飛的行為毫無瓜葛,此案對本公司而言實系無妄之災。”奧特佳在公告中表示,王進飛相關債務糾紛與公司毫無干系,其私刻公章、冒用公司名義簽署擔保協議的行為,公司并不知情。而且,王進飛簽署相關協議時在公司不擔任任何職務,僅為公司股東,其無權代理公司從事任何商務活動,公司也從未向王進飛提供過債務擔保或與其共同借款。
基于此,奧特佳認為,南通中院的判決,損害了公司及包括眾多中小投資者在內的大量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將就此案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目前,公司大股東、原實際控制人王進飛和其控股的江蘇帝奧控股深陷困境,面臨著股權質押面臨平倉、持股被司法輪候凍結、借款未還被起訴等諸多麻煩。而遭受牽連的奧特佳,除了面臨不利于自己的一審判決結果外,此前計劃推動的7億元并購事項也受到影響。
去年9月,奧特佳宣布,擬以7.28億元的交易價格收購國電賽思100%股權。其后,王進飛案發,國電賽思及其三位股東于當年12月向奧特佳發出律師函,聲稱因“蘿卜章”案件的影響而不愿意繼續進行此次并購。奧特佳則以公司“不存在過錯”為由予以拒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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