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 08:21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未知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3月31日披露的《薛峰犯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02年至2017年間,薛峰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7.160,?0.02,?0.28%)大連市分行行長、黑龍江省分行行長和山東省分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達4320萬元。
建行原分行行長三地受賄 僅收北京一套房就值1578萬
中國經濟網 記者華青劍 田云緋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3月31日披露的《薛峰犯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02年至2017年間,薛峰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7.160, 0.02, 0.28%)大連市分行行長、黑龍江省分行行長和山東省分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達4320萬元。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表示,薛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30萬元。此外,查封扣押在案的房屋等物品,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扣押、凍結在案的錢款約916.48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薛峰收受的最高一筆賄金發生在2009年到2011年間。判決書顯示,當時薛峰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某集團及其下屬某5公司在貸款事項上提供幫助。薛峰在此期間,在北京市東城區、朝陽區等地先后收受該集團實控人明某給予的位于北京市東直門內大街的價值1578.3506萬元房產一套。代為支付的國外醫療體檢費用人民幣43.796萬元、出資人民幣97.5185萬元購買的百達翡麗牌手表、130萬美元,以上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77.1701萬元。
判決書指出,2002至2017年間,薛峰先后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市分行行長、黑龍江省分行行長、山東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多家單位在獲取貸款、貿易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人民幣176.06萬元、1140萬港元、135萬美元、4萬英鎊以及價值人民幣2269.1516萬元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20.5081萬元。具體事實如下:
一、2002年至2005年間,薛峰接受某1公司法定代表人費某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市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該公司在建設銀行的貸款事項提供幫助,收受費某給予的4萬英鎊,折合人民幣55.3278萬元。
二、2003年至2005年間,薛峰接受某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市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該公司在建設銀行的貸款事項提供幫助,收受董某給予的位于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如意街x號天興置業廣場x區x號樓x-x-x號的房屋一套,經鑒定價值人民幣52萬元。
三、2007年至2010年間,薛峰接受時任某3公司總裁劉某1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某3公司控股的某10公司貸款事項提供幫助,收受劉某1給予的雅典牌手表一塊、勞力士牌手表兩塊、積家牌手表一塊、寶馬530Li轎車一輛以及投資收益為名的人民幣176.06萬元,以上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5.02萬元。
四、2009年至2011年間,薛峰接受某4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2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該公司在建設銀行的貸款事項提供幫助,收受趙某2給予的1140萬港幣,折合人民幣932.958萬元。
五、2009年至2011年間,薛峰接受某集團實際控制人明某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該集團及其下屬某5公司在貸款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明某給予的位于北京市東直門內大街x號院x號樓x層x號的房屋一套、代為支付的國外醫療體檢費用、百達翡麗牌手表及130萬美元,以上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77.1701萬元。
六、2011年至2015年間,薛峰直接或通過其兄薛某1接受某6公司法定代表人蘇某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某6公司所屬公司某7公司、某8公司在貸款、貿易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薛某1收受蘇某給予的畫作兩幅、奧迪A8轎車一輛及5萬美元,以上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4.0057萬元。
七、2014年至2017年間,薛峰接受某9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的請托,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山東省分行營業部采購該公司開發的商務辦公樓作為支行營業網點的事項提供幫助,收受于某給予的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英雄山路x號祥泰廣場x號商業樓x號的房屋一套,價值人民幣74.0265萬元。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薛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判決如下:一、薛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二、查封、扣押在案的房屋、車輛等物品,依法予以沒收,上交國庫。三、扣押、凍結在案的錢款中人民幣九百一十六萬四千七百九十三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余錢款并入薛峰的罰金刑執行。
據悉,2017年12月2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顯示,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批準,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薛峰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8月3日,據中國建設銀行紀委消息: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批準,中國建設銀行紀委對薛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銀行有關規定,經批準,決定給予薛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有關監察機關依法處理。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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