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9 09:20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協議簽署后,真趣網絡將能夠承接百度部分品類和今日頭條的廣告發行業務,有利于增加廣告發行模塊的業務收入,對公司未來的業務規模和經營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
《電鰻快報》文/劉云峰
2020 年 4 月 28日晚間,美盛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盛文化”或“公司”)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真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真趣網絡”)近日與百度時代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簽署了《百度四品一械行業分銷商合作合同》,與湖北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日頭條”)簽署了《代理商數據推廣商務合作協議》。真趣網絡成為百度特定品類的一級分銷商,成為今日頭條的一級代理商。
百度分銷商合作合同主要內容
甲方:百度時代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真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是合法成立的網絡信息技術服務及廣告代理服務提供商,乙方是合法成 立的廣告代理公司,乙方成為甲方的分銷商,接受推廣客戶的委托需要甲方提供 網絡推廣服務。
合作范圍
合同適用于與百度簽署本協議的從事四品一械推廣的分銷商。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產品范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享受百度搜索類產品、原生商業推廣競價 類產品、展示類產品的經銷權。 3. 各方確認,分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向客戶銷售推廣百度系列產品,并獨立 承擔除因“百度推廣”服務結果以外的所有權利義務。
代理商數據推廣商務合作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湖北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真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事項 1.乙方委托甲方在甲方網絡平臺為乙方產品提供數據推廣服務,并因此向 甲方支付約定的推廣費用。甲方授權乙方為全國地區內的除獨代和優代范圍以外 普通代理。 2.甲方網絡平臺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運營的“今日頭條”、“西瓜視頻”、 “抖音”、“懂車帝”等移動客戶端應用程序及對應域名的移動網站。 3.數據推廣主要包括廣告發布、推介內容發布、鏈接推廣。
(二)合作期間 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間: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上述協議簽署后,真趣網絡將能夠承接百度部分品類和今日頭條的廣告發行業務,有利于增加廣告發行模塊的業務收入,對公司未來的業務規模和經營業績 產生積極的影響。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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