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07:01 | 來源:電鰻財經 | 作者:趙超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財經》研究發現,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實控人為地方國資的北元集團,造富了一批管理層,其中,該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國強身價將超過千萬元。...
《電鰻財經》 趙超/文
陜西北元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元集團”)即將于9月30日進行新股申購,該公司主要產品為聚氯乙烯、燒堿、水泥。2016年至2018年,北元集團營業收入分別為76.77億元、95.50億元、96.04億元,歸屬于公司普通股東凈利潤分別為11.38億元、14.75億元、17.16億元。
《電鰻財經》研究發現,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實控人為地方國資的北元集團,造富了一批管理層,其中,該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國強身價將超過千萬元。
此外,北元集團曾因與競爭對手達成價格壟斷協議,被處罰款超5000萬元。
造富管理層 董事長身價將超千萬
榆林聚和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聚和投資”)為北元集團的員工持股平臺,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聚和投資直接持有北元集團0.66%股份。
其中,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國強持有聚和投資7.18%份額,曾任總經理的史彥勇持有7.18%份額,曾任副總經理,現為發行人普通員工的李子景持有4.78%份額。副總經理申建成、紀委書記郭宏福等6名管理層,同樣持有4.78%份額。以此計算,上述9人,合計持有聚和投資47.82%份額。
2017年12月26日,聚和投資與北元集團原股東簽署《增資協議》,約定由榆林聚和新增現金出資3283.2萬元,按照北元集團經評估的每股凈資產值作為增資價格依據認購北元集團2160萬股。公司增資后的注冊資本為32.5億元。2017年12月27日,希格瑪出具《驗資報告》(希會驗字(2017)0117 號),驗證截至2017年12月27日,公司已收到聚和投資以貨幣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2160萬元。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聚和投資已按照新的評估值繳納了出資,即本次增資聚和投資以2.15元/股的價格,合計現金方式出資4644萬元,認購北元集團股份2160萬股,其中2160萬元計入公司注冊資本。
《電鰻財經》注意到,北元集團董事長劉國強1963年出生,其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任北元集團有限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北元集團有限黨委書記、董事長。
按照北元集團擬發行不超過3.61億股,擬募資金額不超過34.4億元計算,則北元集團每股發行價格約為9.53元。IPO前,聚和投資持有北元集團2160萬股份,按照上述發行價計算,則其持有公司市值約為20582.83萬元。北元集團上述9名高管(包括已離職和職位更換員工),身價將高達9842.71萬元。而北元集團委書記、董事長劉國強身價,更是高達約1478萬元。
北元集團控股股東為陜煤集團,實際控制人為陜西省國資委。
同樣具有地方國資背景的的中泰化學(002092.SZ),其2018年董事長楊江紅持有公司市值也僅為123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6月21日,北元集團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同意聘任史彥勇為公司總經理,李子景為公司副總經理。
而在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同意李子景不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2019年8月28 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同意史彥勇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其中李子景主要是已近退休年齡不再擔任副總經理、史彥勇主要是集團內部調任原因辭任。
這也意味著,即使李子景、史彥勇職位調動,不再擔任公司高管,但兩人依然將享有巨額財富。
93年監事
《電鰻財經》注意到,1993年出生的劉雄,在2019年就擔任公司監事職位,而其也只有高中學歷。資料顯示,劉雄2010年10月至2012年11月于上海武警總隊第三支隊服役任參謀長警衛員;2012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銀潮集團董事長助理;2018年5月至今任陜西省神木銀豐陶瓷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現任北元集團監事,任期自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6月20日。
劉雄持股公司包括佛山市銀湖陶瓷有限公司、陜西億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錦華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西安麟字半導體照明有限公司。
《電鰻財經》發現,持有北元集團2.08%股份的劉銀娥,持有陜西銀潮礦業集體有限公司60%的股份,但其持有北元集團股權因糾紛而被凍結。劉銀娥在2019年辭任北元集團監事,劉雄成為公司新增監事。
而天眼查顯示,2017年銀潮集團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長、首席代表)由劉銀娥變更為劉雄飛。
劉雄飛與北元集團監事劉雄是否為同一人?公司招股書披露信息,是否有誤?
合謀壟斷價格 被罰款超5000萬元
《電鰻財經》注意到,北元集團曾因與競爭對手協商壟斷協議,上調產品價格,而被處以罰款。
2017年9月25日,北元集團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發改辦價監處罰[2017]18號)》,北元集團在2016年參加了“西北氯堿聯合體”會議,在會上討論協商PVC產品銷售價格,并通過微信群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了統一提高PVC產品銷售價格的壟斷協議。
2016年8月,德州實華化工有限公司在“西北氯堿聯合體”微信群中提議PVC 價格統一上調50元,北元集團回復“今天已上調”,以上行為被認定為通過微信等電子通訊方式,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討論商品價格信息并最終達成統一漲價的一致意見,屬于與具有競爭關系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
后續北元集團在銷售過程中,相關產品價格上漲,被認定為實施了上述價格壟斷協議。責令北元集團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按當年相關銷售額的1%予以罰款,合計金額5132.07萬元。
數據顯示,2016年,北元集團PVC均價為4942.53元/噸,2017年上漲至5487.72元/噸,2018年上漲至5775.02元/噸。
北元集團為何要與競爭對手討論商品價格信息并最終達成統一漲價的一致意見?公司2017年、2018年PVC漲價,是否也這樣的情況?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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