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08:54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1、對硅谷數模的投資,公司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性投資,本次訴訟案件不會對公司本期...
證券代碼: 603010 證券簡稱:萬盛股份 公告編號:2020-091 浙江萬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仲裁)階段:已向法院遞交起訴材料,法院目前正在審查中,是否受理尚存在不確定性。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額:股權轉讓糾紛,涉及股權轉讓金額 1 億元及訴訟費等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對硅谷數模的投資,公司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性投資,本次訴訟案件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由于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尚不能判斷本次訴訟案件對公司本期所有者權益或期后所有者權益等的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訴訟的情況 浙江萬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與嘉興海大數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海大數模”)股權轉讓糾紛一事,于 2020 年 12 月14 日向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并與同日收到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立案申請告知書》。 本次訴訟的各方當事人情況如下: 原告:浙江萬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嘉興海大數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第三人:硅谷數模(蘇州)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硅谷數模”)、合肥中安潤信基金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深圳鑫天瑜二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嘉興乾亨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數瓏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梅山保稅港 區經瑱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鑫錨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訴訟的案件事實、請求的內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實及理由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與海大數模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協 議約定,公司以人民幣 1 億元的對價受讓海大數模持有的匠芯知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現已變更為硅谷數模(蘇州)半導體有限公司)12.6513 萬元注冊資本(2.1739%的股權)。 公司已按照協議約定分別于 2019 年 9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11 日支付第一 筆股權轉讓款 3000 萬元,第二筆股權轉讓款 7000 萬元,收款的銀行賬戶信息均為戶名:嘉興海大數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賬號:110925840310105。 2020 年 11 月 5 日,海大數模向公司出具《確認函》,確認海大數模持有的 匠芯知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2.1739%股權已經轉讓給萬盛股份,萬盛股份對受讓股權具有所有權,受讓股權對應的所有權益全部歸萬盛股份所有。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與海大數模簽署《補充協議書》,進一步明確公司 擁有前述受讓股權的所有權益,且海大數模承諾盡快完成上述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 截止本公告日,海大數模未按協議約定將股權變更登記至公司名下。 (二)訴訟請求 1.判令確認登記于被告嘉興海大數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名下的第三人硅谷數模(蘇州)半導體有限公司 2.1739%的股權(認繳出資額為 12.6513 萬元)歸原告所有; 2.判令被告及第三人協助原告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將被告嘉興海大數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名下第三人硅谷數模(蘇州)半導體有限公司 2.1739%的股權(認繳出資額為 12.6513 萬元)變更登記至原告名下;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1、對硅谷數模的投資,公司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性投資,本次訴訟案件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由于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尚不能判斷本次訴訟案件對公司本 期所有者權益或期后所有者權益等的影響。 2、公司將按照分階段原則持續披露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相關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的披露信息為準。鑒于上述訴訟尚未受理,訴訟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萬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12 月 15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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