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10:28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鄧雄鷹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養老錢,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保命錢”“救命錢”,商業保險是民眾的“防風林”。社保基金方面,養老基金、醫保基金都曾出現騙保案;商業保險方面,車...
假病歷、假住院、假事故……近年來,打著各種名目套取保險金的騙保行為層出不窮。
近日,海南省社保中心通報6起虛報退休人員死亡時間、涉嫌騙取社保基金的違法案件。而在醫保基金方面,據國家醫保局最新消息,安徽省太和縣第五人民醫院等11家醫院存在嚴重欺詐騙保問題,涉及醫保基金1387.3萬元。
證券時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類似醫院人員參與的欺詐騙保并非個案。除了太和縣,其他地區亦有類似案件已經查處或正在查處中。
商業保險方面,記者曾報道有被保險人在一年內申請了40多次保險理賠,以及一個地方半個村子都得腦中風的蹊蹺案例。近期亦有媒體報道,有人4年來陸續申請了37項慢性病的醫療理賠或者報銷款,幾乎每個月都要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報銷。經保險公司審核,該事件中2018年至2021年之間的所有材料都是作假。
當然,也有騙保不成反被抓、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養老錢,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保命錢”“救命錢”,商業保險是民眾的“防風林”。社保基金方面,養老基金、醫保基金都曾出現騙保案;商業保險方面,車險、意外險和健康險是騙保欺詐比較嚴重的領域。騙保方法包括偽造意外事故、醫患共謀、利用保險規則漏洞進行套保或者騙保等。
實際上,無論是社保基金、醫保基金還是商業保險,都有嚴格的運營管理流程和系列防欺詐手段,為何騙保行為仍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騙保案本身隱蔽性強、部分重大案件利益鏈錯綜復雜的因素,也有部分群體和個體認知不足的問題,以及制度或者經營環節存在漏洞,需要逐步完善。
在制度方面,中國針對騙保行為的法律法規在逐步完善中。《刑法》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金、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還專門設置了保險詐騙罪,包含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等五種情形。6月15日,國家醫保局就《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個人騙保最高處5倍罰款。
從認知角度,無論是社保、醫保還是商業保險詐騙,都存在社會對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認知不足的問題:一是貪便宜心理使然,一些人對社保基金的社會意義認知缺乏,對商業保險的運行原理不了解,無視社會責任,抱著“薅羊毛”的心理能薅一點是一點;二是明知不可為,但在利益驅使下依然鋌而走險,不少大案、重案、惡性案件都源于此。對于這類騙保行為,應該從嚴從重處罰。
由于騙保案頻發,近年來監管部門針對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空前。全國多地近期都啟動了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不過,解決騙保認知問題,還需要多個部門的協調合作,包括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強對騙保案當事人的懲處力度、利用科技和大數據完善反欺詐系統、加強保險知識普及教育等。未來如何推動防范騙保工作全覆蓋、常態化,嚴防各類社保基金、商保資金成為騙保者眼中“唐僧肉”,是一項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和課題。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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