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3 09:00 | 來源:藍科技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藍科技觀察】在線音樂市場如今迎來了巨變。“手機里終于不用擁有多個音樂APP了”,“我是不是可以在任意平臺上聽到周杰倫了?”近幾天,在網絡上關于類似音樂的討論十......
【藍科技觀察】在線音樂市場如今迎來了巨變。“手機里終于不用擁有多個音樂APP了”,“我是不是可以在任意平臺上聽到周杰倫了?”近幾天,在網絡上關于類似音樂的討論十分熱烈。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騰訊音樂的聲明。
8月31日,騰訊發布了《關于放棄音樂版權獨家授權權利的聲明》。聲明中強調,截至2021年8月23日,騰訊針對已達成的獨家協議全部上游版權方發送相關函件,告知其需按期解約,其中,絕大部分獨家協議已按期解約。并向未能按期解約的上游版權方發送《關于放棄音樂版權獨家授權權利的聲明》,明確放棄與相關上游版權方有關音樂版權獨家授權的權利,并告知相關上游版權方可以自行向其它經營者進行授權。
此前,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曾于2021年7月24日對騰訊下發《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市場監管總局曾指出,本案為國內反壟斷恢復市場競爭第一案。
至此隨著騰訊《聲明》的發布,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獨家版權時代終結,在線音樂市場也走向了后版權時代。
一個“壟斷時代”的結束
騰訊音樂放棄獨家版權為何能夠引發如此的“震動”?那就要從騰訊音樂有多強開始說起。
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發布了《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必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從而“加強對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規范網絡傳播音樂作品版權秩序”。
經過這一輪《通知》的洗禮,此前音樂行業盜版猖獗的現象得到了根本的改善。截至當年的7月31日,據國家版權局介紹,16家直接提供內容的網絡音樂服務商主動下線未經授權音樂作品220余萬首。
原本此次被網友成為“史上最嚴版權通知”的本意是為了維護音樂市場的健康狀態,但是卻被資本看到了搶占正版版權獨家的機會。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之下,各大音樂平臺開始了音樂版權的爭奪戰。
2016年7月,騰訊把旗下的QQ音樂業務與中國音樂集團進行合并,成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中國音樂集團擁有酷狗和酷我兩款音樂產品,騰訊則通過資產置換成為新集團的大股東。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調查顯示,2016年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在相關市場份額分別為30%和40%左右,騰訊通過與市場主要競爭對手合并,獲得較高的市場份額,集中后實體占有的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
騰訊與中國音樂集團的合并直接改變了國內在線音樂市場的格局。根據 iiMedia Research數據報告顯示,合并后的騰訊音樂集團市場份額達到56%,獨占在線音樂市場的半壁江山。在此之后,騰訊音樂更是不斷擴展自己的領土。2017年12月,騰訊通過交叉持股結盟SPOTIFY;2018年12月,騰訊音樂上市,引入華納及索尼;之后騰訊音樂投資環球音樂和華納音樂,在三大音樂版權巨頭的資源加持下,騰訊一度掌握國內90%的音樂版權。至此,騰訊音樂成為了全球最大的在線音樂平臺之一。
國家監管部門極為重視高調的騰訊音樂。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按照發展和規范并重的原則,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采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于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騰訊三年內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嚴格監督其執行情況。
誰將成為今后的受益者?
騰訊音樂的此次案件,也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第一起案件。這不僅僅是對壟斷企業發展苗頭的威懾,更是為市場長久良好的發展保駕護航。
那么,隨著騰訊音樂獨家版權的消失,整個在線音樂市場,誰又能成為真正的獲利者呢?對于大多數網友來說,第一反應便是網易將成為獨家版權消失后的最大贏家。畢竟,對于如今的中國在線音樂市場而言,能夠跟騰訊音樂掰手腕的也只有網易云音樂了。
在騰訊發出公告之后,網易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丁磊更是在第一時間表示,“我們看到騰訊音樂放棄音樂獨家版權的公告,我們非常期待這是一個真心實意的、不含任何陽奉陰違的決定。”同時,對各大唱片公司喊話,“我們有足夠的資金”。從種種狀態下我們都可以看出,網易的興奮以及對未來的向往。
但是,在藍科技看來,隨著此次反壟斷案件發生,無論對于騰訊音樂還是網易云音樂來說,都不會是最終的贏家。在國家監管政策之下,最終受益的將會是音樂人。
首先我們要明白的是,在獨立版權時代終結之后,雖然理論上在各大音樂平臺都可以聽到自己想聽的歌曲,但前提是這家音樂平臺也將與唱片公司或是獨立音樂人簽訂版權合同之后,才可以在平臺進行歌曲的發布。對于聽眾來說,一些VIP或是付費歌曲仍然要進行購買才能夠解鎖。
因此,想要我們喜歡的歌曲出現在每一個平臺之上,便需要各個平臺都與之簽約才可以。而在這種情況下,對于音樂人來說,無疑擁有了更大的權力。畢竟對于傳唱度極高的熱門歌曲都將成為各大平臺最大的引流“武器”。一旦出現A平臺簽約而B平臺不簽的情況,吃虧的仍然是平臺本身。
此外,隨著版權模式的放開,對各大平臺以及唱片公司來說,都將開始積極地對音樂新人進行培養。畢竟在原來買獨家版權就可以消滅對手的方式已經不復存在,各家之間的競爭也將要轉變成對于音樂培新的對抗。因為,只有不斷推出好的歌曲以及有正面影響力的音樂人才,才能在今后的行業競爭中占據有利的位置。而各大平臺對于音樂人的培養,也可以讓自己的平臺具有先發優勢。
在藍科技看來,此次反壟斷案件在今后的音樂發展過程中,將極大程度地改變平臺、唱片公司以及音樂人之間的利益格局。從而將整個音樂市場向著良性發展的態勢轉變。
但我們還要認識到的是,中國音樂市場消費能力并不會因此發生改變。如今仍然是爭奪有限消費者注意力的存量市場。只不過,那些大佬們通過這次“危機”,可以從原先只關注如何擠掉對手,變為提升自身的能力上。這對中國音樂市場顯然是一個利好。
(圖片來源:大作)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