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15:49 | 來源:資本邦 | 作者:俠名 | [科創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就合合信息科創屬性、實控人、經營資質、數據合規性、業務、研發費用、股東與股權變動、募投項目等21個問題。...
12月30日,資本邦了解到,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合信息”)回復科創板IPO首輪問詢。
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就合合信息科創屬性、實控人、經營資質、數據合規性、業務、研發費用、股東與股權變動、募投項目等21個問題。
關于科創屬性,根據招股說明書,(1)公司是一家人工智能及大數據科技企業,屬于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2)公司針對核心底層技術進行戰略性研發,持續積累底層技術和通用技術方案,擁有17項核心技術,復雜場景文字識別、智能圖像處理、自然語言處理、知識圖譜及大數據挖掘等核心技術均處于行業領先水平,其中智能文字識別技術領域處于世界領先地位;(3)報告期內互聯網廣告推廣業務收入為1,559.42萬元、2,540.96萬元、4,155.71萬元、1,493.55萬元。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發行人產品及服務與國家科技創新戰略和相關產業政策的匹配情況,是否屬于國家戰略重點支持的領域;(2)發行人技術來源,底層技術和通用技術的具體內涵、技術門檻、行業技術水平及成熟度,底層技術系發行人原創、還是在行業通用技術上的改良創新或直接應用;(3)發行人核心技術主要為行業通用技術還是專有技術,技術實現是否依賴第三方硬件,與行業內主要競爭對手的先進性對比情況,“行業領先”、“世界領先”相關表述是否客觀準確,如否請刪除或修改表述;(4)結合發行人互聯網廣告推廣業務收入變動情況及趨勢、發行人業務與技術實質等,說明發行人是否為模式創新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
合合信息回復稱,報告期內公司各類產品及服務產生的收入如上表所示,其中智能文字識別業務包含掃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C端APP收入以及B端服務收入,商業大數據業務包含啟信寶C端APP收入以及B端服務收入,手機廠商技術授權業務為面向三星、OPPO等手機廠商預裝文字識別技術模塊業務收入,互聯網廣告推廣為基于公司APP的互聯網廣告推廣服務收入。智能文字識別業務與商業大數據業務收入之和占報告期各期總收入比例分別為77.07%、86.48%、90.30%、90.26%,因此重點分析發行人智能文字識別業務、商業大數據業務與國家科技創新戰略和相關產業政策的匹配情況。
發行人智能文字識別與商業大數據的產品及服務與國家科技創新戰略和相關產業政策匹配,屬于國家戰略重點支持的領域。
發行人的技術來源為研發團隊的自主研發和創新。經過多年持續不斷的研發、實際落地應用的總結和積累,發行人形成了自主研發及創新體系。
公司成立于2006年,在公司發展早期,2006-2009年主要為公司沉淀文字識別的核心技術,打造文字識別技術壁壘時期。后續公司逐步開發了C端產品及B端服務矩陣,具體如下:(1)在文字識別C端APP領域,2009年-2010年,公司名片全能王、掃描全能王兩款以文字識別和圖像處理技術為核心的APP相繼上線,2016年,公司將深度學習算法、自然語言處理技術與OCR技術相結合,自主研發智能文字識別技術,大幅度提升了智能文字識別技術的性能和應用場景,并將AI技術落地成為產品級應用;(2)在文字識別B端企業服務領域,2016年,公司正式成立企業級智能解決方案事業部,布局行業頭部客戶,輸出超過100種證照的OCR基礎模塊服務,2017年開始,公司針對不同行業復雜場景的文字識別進行更多元化的商業化探索,加速布局智能文字識別AI機器人、AI訓練平臺等場景化解決方案,并陸續開發了多元化行業的B端客戶;(3)在大數據領域,2015年公司收購了企業公開數據治理服務商蘇州貝爾塔。
收購后,公司利用自身強大的開發能力快速推出了啟信寶APP,作為向大眾用戶提供企業信息查詢及商業調查服務的平臺,2016年,公司建立內部的大數據平臺部門,有效的推動了公司大數據平臺的快速發展,2017年,公司利用自主研發的啟信寶企業版SaaS軟件快速切入商業大數據B端服務領域;2018年,公司自主研發的企業知識圖譜解決方案開始進行商業落地,并陸續開發了多元化行業的B端客戶。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全職員工共753人,其中研發人員共435人,占總人數比重約58%,研發人員主要是算法研發、數據挖掘、產品開發、產品測試等方面的技術人才。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核心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研發費用(含股份支付)分別為12,804.96萬元、21,058.73萬元、16,696.80萬元及5,051.31萬元。公司通過保持高水平的研發投入力度,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保障核心技術為自主研發以及研發的可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發行人的技術來源為自主研發。
發行人核心技術主要為專有技術,非直接運用行業的通用技術,技術實現未依賴第三方硬件,發行人技術先進性的相關表述具有客觀依據,為保證相關表述的嚴謹性,發行人已將技術“行業領先”、“世界領先”等相關表述進行修改。
公司以C端APP產品為主要載體,在APP啟動封面、展示頁等廣告位向客戶展示品牌廣告和效果廣告,提供廣告營銷服務。
報告期內公司廣告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C端APP合計用戶月活持續增長,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3月,掃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及啟信寶的平均月活用戶之和分別為6,598.10萬人、9,928.53萬人、11,456.18萬人、11,312.94萬人,除2021年1-3月是由于春節假期影響月活水平稍有回落,2018-2020年公司C端APP月活保持較快的成長速度。而公司C端APP用戶基數持續增長的主要驅動因素之一是由公司先進的底層技術、技術落地能力、持續性的研發投入造就的優異的產品體驗與用戶口碑。
報告期內公司廣告收入占相應期間公司營業收入總額比例分別為7.95%、7.46%、7.19%、8.73%,非公司收入主要來源,互聯網廣告推廣業務是C端APP行業內企業通常采取的流量變現手段,非公司核心業務。另外公司注重用戶體驗,而APP啟動封面、展示頁等廣告會一定程度上影響用戶體驗與產品口碑,因此公司未來不會大幅度提升C端APP的廣告位、將廣告收入作為C端APP的主要收益。
如本題前述相關回復內容所分析,發行人是技術創新企業,將自主創新的人工智能及大數據相關的核心技術,結合各細分行業的場景化需求,在公司C端和B端主營業務中全面應用,覆蓋了C端數億級端用戶與銀行、證券、保險、政府、物流、制造、地產、零售等近30個行業B端客戶,解決客戶降本增效、改善風控、高效獲客的痛點,助力客戶實現數字化與智能化轉型,技術優勢是公司最核心的競爭優勢。因此,發行人業務與技術實質是屬于人工智能及大數據領域的技術創新企業,發行人不屬于模式創新企業,符合科創板定位。
關于數據合規性,根據招股說明書,(1)公司的大數據獲取主要有兩種途徑,分別是向供應商(包括個人)采購的企業數據、自動化訪問獲取的企業數據;(2)為保障數據采購的供應商數據來源的合法合規性,公司采取了制定管理規范、通過多種方式調查供應商等措施。
根據申報材料,報告期內,公司存在數據管理相關內控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與部分數據供應商的合作協議中數據供應商未明確承諾數據來源合法合規、App用戶隱私協議中未明確約定采集數據的使用范圍等問題。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發行人各項業務及研發分別獲取、存儲、使用哪些數據,對應的數據來源、數據權屬,是否存在銷售數據的情形;(2)發行人向個人供應商采購數據的主要內容、比例及原因,價格公允性,該等個人是否與發行人及其客戶、其他供應商存在關聯關系或利益安排;(3)發行人來源于供應商采購和自主獲取的大數據的區別及報告期內占比,自動化訪問獲取的企業數據如何確保來源合法性,發行人調查供應商及數據來源合法性的具體方式及有效性;(4)報告期內發行人數據管理不完善的具體情形、影響范圍、嚴重程度,是否存在侵權行為、糾紛、潛在糾紛或可能被處罰的情形,目前發行人針對該等不完善情形的具體整改情況及效果,發行人數據合規糾紛的解決機制;(5)發行人關于獲取、存儲、使用數據的相關制度規范的制定時間、主要內容、執行情況,是否能夠有效保障數據安全及業務合法合規;(6)近年關于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立法對發行人研發、采購、銷售等的影響,發行人業務開展是否符合該等法律法規規定,是否存在本次發行上市未履行的前置程序或其他障礙,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
合合信息回復稱,發行人存在銷售數據的情形,發行人銷售的是對原始數據加工、處理后的標準化產品:公司的智能文字識別C端業務提供智能文字識別,主要用戶在“掃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APP,由其自主上傳文檔、圖片以及訂單開票數據,利用APP進行文字及圖像識別。B端業務是為客戶提供基礎數據、標準化服務(名片全能王企業版SaaS軟件服務)、場景化解決方案,主要為B端企業用戶提供的企業信息或者SaaS軟件。
公司的商業大數據業務C端業務方面,C端用戶登錄啟信寶APP后,可以通過對按期間收費的VIP會員、付費報告等單次付費產品從而獲得經公司整理、格式統一、結構化處理及深度清洗加工后的企業經營信息、工商數據等;B端業務方面,公司根據B端客戶需求特點、產品種類、場景化程度、技術復雜度等因素綜合對相關數據進行挖掘分析和處理,最終形成給B端客戶的解決方案或標準化SaaS軟件。
公司開展B端商業大數據業務、C端啟信寶APP的主要數據來源是公司數據中臺匯聚的企業數據。公司開展B端商業大數據業務不會利用C端的用戶數據(包括但不限于C端用戶注冊數據、C端用戶上傳的文檔、名片)。發行人不存在直接將從供應商以及自動化采集獲取的原始數據直接銷售給第三方的情形。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向自然人采購企業信息數據的情形,采購的主要內容為企業歷史工商數據和個體工商戶數據,相關數據內容指工商公示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最新工商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稱,注冊號,社會信用代碼,經營范圍,股東列表,行政處罰,股權出質情況等,以及該等信息歷史變化情況,包括歷史名稱,歷史股權出質記錄,歷史股東等。該個人供應商曾在百度研發中心工作,具有較強的技術背景,曾經通過自動化采集等手段獲取了國家工商公示系統對外公示的工商信息,其中包含公司所需的企業歷史工商數據和個體工商戶數據,能夠滿足公司大數據業務發展的需求,因此雙方就數據采購達成合作。公司于2018年4月向該個人供應商支付160萬元作為數據采購費用,占2018年數據采購金額的比例為47.13%。
此次數據采購完成后,公司安排自有技術團隊通過自動化采集的方式采集并留存相關企業工商歷史信息和個體工商戶信息,并通過向憑安征信和人民數據采購工商信息來對數據庫進行完善。因此對于此類信息,公司未再對外進行過其它采購。
除上述采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向個人供應商采購數據的情況。
此次數據采購完成后,公司安排自有技術團隊通過自動化采集的方式采集并留存相關企業工商歷史信息和個體工商戶信息,并通過向憑安征信和人民數據采購工商信息來對數據庫進行完善。因此對于此類信息,公司未再對外進行過其它采購。除上述采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向個人供應商采購數據的情況。
公司的工商數據供應商主要為憑安征信和人民數據。
2019年12月,公司與憑安征信簽訂采購合同,約定采購內容為全國工商企業名錄,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合同金額為240萬元,其中一半為數據采購費用,一半為數據更新費用;2020年9月,公司與人民數據簽訂采購合同,約定采購內容為工商大數據(公開數據),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合同金額為450萬元,其中一半為數據采購費用,一半為數據更新費用。
2018年公司向個人供應商數據采購單價與公司向憑安征信及人民數據采購平價單價不存在明顯偏離,具備公允性。
該個人供應商系技術領域從業人員,曾在百度國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國際化產品研發中心工作,具有較強的技術背景。該個人供應商與發行人及其客戶、其他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系或利益安排。
發行人的業務開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本次發行上市未履行的前置程序或其他障礙,相關風險揭示已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披露。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