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09:48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認為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
證券代碼:688687 證券簡稱:凱因科技 公告編號:2021-050 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12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 16,982.8422 萬股的 0.07%。 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或“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1年12月31日為預留授予日,以13.8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激勵對象汪濤先生授予12萬股限制性股票。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14),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杜臣先生作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3、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1-016)。 4、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2021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1-018)。 5、2021年6月8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與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前述事項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認為 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前述事項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差異情況 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為公司首席科研官汪濤先生,其加入公司后進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創新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了研發團隊實力。現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其任職履歷、未來對公司研發項目和業務發展的指導及參與情況等因素,新增認定汪濤先生為公司核心技術人員。 除上述調整內容外,本次實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與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
(三)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和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發表的明確意見 1、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中授予條件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確定公司和激勵對象均未出現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2、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核查意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公司確定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激勵計劃(草案)》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為2021年12月31日,并同意以13.8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激勵對象汪濤先生授予12萬股限制性股票。 3、獨立董事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獨立意見 留授予日為2021年12月31日,該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激勵計劃(草案)》中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2)未發現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3)公司確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關于本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任職資格的規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4)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激勵約束機制,增強公司管理團隊和骨干員工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同意公司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為2021年12月31日,同意以13.8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激勵對象汪濤先生授予12萬股限制性股票。 (四)預留授予的具體情況 1、預留授予日:2021年12月31日 2、授予數量:12萬股,約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16,982.8422萬股的0.07% 3、授予人數:1人 4、授予價格:13.86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歸屬期限和歸屬安排 (1)本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作廢失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2)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將按約 定比例分次歸屬,歸屬日必須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間內歸屬: ①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④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如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不得歸屬的期間另有規定的,以相關規定為準。 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期限和歸屬安排具體如下: 預留授予歸屬安排 歸屬時間 歸屬權益數量占授予 權益總量的比例 第一個歸屬期 自預留授予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 30% 預留授予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第二個歸屬期 自預留授予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 30% 預留授予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第三個歸屬期 自預留授予日起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 40% 預留授予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7、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 獲授的限制性股 獲授的限制性 獲授的限制性 姓名 國籍 職務 票數量(萬股) 股票占授予總 股票占當前總 量的比例 股本比例 汪濤 美國 核心技術人員 12.00 2.67% 0.07% 合 計 12.00 2.67% 0.07% 注:1、上述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期內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時公司股本總額的 20%。 2、本計劃授予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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