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15:54 | 來源:上證報中國證券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張鑫為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武漢華中數控股份有限公司、潤建股份有限公司、藍盾信息安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股東。2021...
近日,深交所一紙罰單揭開一股東連續違規減持所持5家上市公司股份的細節。
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張鑫為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武漢華中數控股份有限公司、潤建股份有限公司、藍盾信息安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股東。2021年至2023年期間,張鑫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受讓上述5家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股份后,未滿六個月即轉讓所受讓股份。
具體來看,2021年12月10日、12月28日和12月31日,張鑫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受讓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鹽湖股份”)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股份合計150萬股,占鹽湖股份總股本的0.03%。2021年12月13日、12月29日和2022年1月4日,張鑫分別賣出鹽湖股份股票50萬股、50萬股、50萬股,減持金額合計5036.46萬元,減持股份比例占鹽湖股份總股本的0.03%。
2023年3月23日,張鑫通過大宗交易受讓潤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潤建股份”)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股份433萬股,占潤建股份總股本比例的1.86%。2023年3月24日和3月27日,張鑫分別賣出潤建股份股票388.37萬股、44.63萬股,減持金額合計21646.51萬元,減持股份比例占潤建股份總股本的1.86%。
同樣,張鑫對浙江世寶、華中數控、藍盾股份3家公司的違規減持比例在0.04%-1%之間。
對此,張鑫申辯稱,通過大宗交易受讓股份前其已向介紹人確認交易股票的性質為非限售股,且受讓的股票在大宗交易自助委托系統中均以非受限的委托方式進行買賣,其不存在故意違規的情形。
但深交所認為,張鑫作為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受讓方,應當知悉并遵守股份轉讓相關規定,不應以介紹人誤導以及由委托系統非特定股東通道賣出股份為由免除其違規減持的責任。綜上,深交所對張鑫提出的申辯理由不予采納,并對其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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