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8 11:04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作為“關鍵少數”,本應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自覺規范減持行為。但是,實際情況卻是有一些“關鍵少數”打著“不了解規則”“誤操作”的名義...
嚴懲違規減持行為的監管思路非常明晰。9月15日,證監會通報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違規減持“我樂家居”股票案調查進展。證監會擬依法沒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前述違法所得1653萬元,并從嚴處以3295萬元罰款,合計罰沒4948萬元。
證監會表示,抓緊完善關于減持股份的法規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速查速處、重罰重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敢于違法者受到應有懲罰、付出沉痛代價。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作為“關鍵少數”,本應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自覺規范減持行為。但是,實際情況卻是有一些“關鍵少數”打著“不了解規則”“誤操作”的名義進行違規減持。
究其原因,可能對于違規減持者而言,結果就是收到一份“監管函”“警示函”,而這樣的警示函對于違規減持者來說并沒有多少約束力。因為,有些“關鍵少數”并不是一次違規減持,而是屢次觸碰減持紅線,對于這種“關鍵少數”無視市場規則的行為必須重罰。
筆者認為,對于違規減持行為無論是不是故意,都必須讓違規者付出代價,只有嚴罰讓其真正地感受到痛,才能起到警示和震懾效果。
今年以來,證監會多次明確表態,加強對違規減持監管,嚴懲違規減持行為。
8月18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答記者問時表示,要堅決打擊違規減持行為,及時嚴肅處理超比例減持、未披露減持、規避限制減持等行為,綜合運用行政監管措施、行政處罰、自律措施或者限制交易等多種手段嚴懲違規主體,形成震懾,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8月27日,證監會表示,正在抓緊修改《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提升規則效力層級,細化相關責任條款,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
監管層的這兩次表述,都提出了要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這意味著,對于違規減持行為,監管力度只會越來越大,今后,對違規減持者將不僅僅是“罰酒三杯”了,在“重罰重處”的監管思路下,違規減持者將切身感受到處罰的痛感,付出沉痛代價。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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