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7 10:36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為進一步規范短期健康保險業務經營、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應當立足于消費者真實的健康保障需求,科學開發設計產品,合理確定產品責任,充分發揮商...
11月6日,監管部門向各保險公司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指出,監管部門近期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部分保險公司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存在產品設計不審慎、銷售管理薄弱、客戶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您有一份免費的保障待領取”“現在領取,就可免費體驗30天門診保障”。收到這類短信通知后,消費者如果點擊“免費領取”或購買低價保險,將會被引誘購買高價保險,而次月生效的扣費規則,會讓用戶在不知不覺中被扣費。
此類業務被行業內稱為“魔方業務”,是保險公司通過免費贈險或以低保費、低保額、高免賠的保險來吸引客源,進而引導客戶“升級”保障或投保其他保險產品的一種手段。此類業務正是通知規范的重點。
為進一步規范短期健康保險業務經營、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應當立足于消費者真實的健康保障需求,科學開發設計產品,合理確定產品責任,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功能作用,有效減輕人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通知表示,產品定價應當科學合理,嚴格按照定價的數據基礎確定各期保險費率,不得通過隨意調整精算假設等方式改變產品的費率結構,嚴禁出現“0”費率等各類明顯不符合精算原理的情況。
保險銷售端是此次通知規范的重點。通知表示,各保險公司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銷售人員隊伍建設、行為管理和信息披露。在銷售產品時,應當將保險責任、退保約定、保費交納方式等主要內容清晰明確告知消費者,宣傳用語應當易于理解。
根據通知,短期健康保險產品的保障責任、免賠責任、免賠額、賠付比例等內容是產品的重要保險責任,不得違規通過批單、批注等方式進行隨意更改,其他保險合同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消費者做好提示工作,嚴禁銷售誤導。
同時,各保險公司還應當加強業務經營情況回溯,建立健全業務品質與銷售費用關聯機制,及時對產品定價發生率等精算假設進行回溯調整,確保產品設計公平合理,保證業務經營可持續。
對于第三方銷售渠道,各保險公司還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管理。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的,應當實現理賠、投訴等服務入口全面在線化,要以顯著方式為消費者提供在線保全、退保等服務入口,并向消費者提供在線咨詢、問答等服務功能,確保消費者可在線查詢相關業務的辦理進度。
根據通知,監管部門要求各保險公司要始終牢固樹立合規經營理念,把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個性化健康保障需求放在首位。監管部門將持續關注和監測短期健康保險市場運行情況,對產品設計存在明顯漏洞、引發投訴較多、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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