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7 10:50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證監會對*ST明誠立案于2023年7月。時隔半年有余,湖北證監局完成調查。經調查,*ST明誠在2020年年報披露的擔保事項存在重大遺漏。...
2月25日晚,*ST明誠(1.770, -0.03, -1.67%)(維權)公告收到湖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公司2020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重大仲裁與關聯交易等,湖北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及多位相關負責人處以警告并罰款。*ST明誠被罰款合計760萬元,時任董事長易仁濤等多位時任負責人被罰款5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
證監會對*ST明誠立案于2023年7月。時隔半年有余,湖北證監局完成調查。經調查,*ST明誠在2020年年報披露的擔保事項存在重大遺漏。該年年報未披露的擔保事項包括:公司為關聯方當代投資兩筆分別為4億元和2.6億元的借款提供擔保;公司為關聯方雨石礦業12億元的借款提供擔保;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新英開曼對亞足聯的付款義務提供全額擔保,該筆付款義務金額達1.5億美元;此外,公司還為當代足球俱樂部向曾某潮的借款700萬元提供擔保。
湖北證監局認為,公司與武漢文信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約定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權,并約定了回購義務。但*ST明誠在2020年觸發回購義務的情況下,未在2020年年報中將2000余萬元回購債務確認為負債,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虛假記載。
湖北證監局指出,*ST明誠在2021年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包括一筆3000萬元回購債務未確認負債,比賽版權業務收入確認不準確,VR視頻、影視劇項目存貨減值不充分,商譽減值不準確等事項。這些事項共導致2021年年報財務報表虛增收入9800余萬元,少計減值金額3.1億元,少計負債30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09億元。
湖北證監局還查明,*ST明誠在接到仲裁通知數月后,才披露兩起涉案分別達7000萬元、2.64億元的重大訴訟和仲裁的情況。公司還有關聯交易未及時進行披露。
基于以上違法事實,湖北證監局擬對*ST明誠及時任董事長易仁濤,時任董秘高維,時任總經理、董事閆愛華,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李珍玉,董事喻凌霄等作出前述處罰。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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