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13:54 | 來源:中國基金報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新煙堿類殺蟲劑農藥中間體甲基硝基胍、咪唑烷、噁二嗪、氰基乙酯以及雙氰胺、硝基胍、硝酸胍和氰氨化鈣,應用于農藥、醫藥、涂料、化肥、電子、紡織印染...
3月19日晚間,深交所網站更新,貝利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貝利特化學”)及保薦人海通證券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貝利特化學去年6月獲受理,7月就收到首輪問詢,但公司耗時半年才于今年1月22日回復問詢,10天后收到二輪問詢,此次公司未再回復,而是在約一個月后選擇撤回。
申報材料和首輪問詢回復顯示,公司在申報之后業績很快就出現變臉。
2020年到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6.58億元、9.89億元、11.45億元,凈利潤分別為 2675.35萬元、6619.99萬元、1.36億元,營收凈利雙雙高速增長。然而,公司今年1月22日最新更新的招股書顯示,進入2023年,其上半年營業收入就下滑23.23%,凈利潤更大降52%。
此外,公司的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高企,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可比公司差異較大,這些也均被監管問詢。
期后業績大降
招股書顯示,貝利特化學是一家主要從事氰胺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公司以氰胺基礎產品為起點,向氰胺精細化學品延伸。
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新煙堿類殺蟲劑農藥中間體甲基硝基胍、咪唑烷、噁二嗪、氰基乙酯以及雙氰胺、硝基胍、硝酸胍和氰氨化鈣,應用于農藥、醫藥、涂料、化肥、電子、紡織印染等多個領域。
2023年6月申報時的招股書來看,貝利特化學是一家成長性超高的公司。2020年到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6.58億元、9.89億元、11.45億元,凈利潤分別為 2675.35萬元、6619.99萬元、1.36億元,營業收入復合增速超過30%,凈利潤復合增速更是超過100%。
然而隨著審核流程的推進,公司需更新招股書,到2024年1月版招股書,公司新增了2023年上半年財務數據,此時的業績突然出現大變臉。
2023年1-6月,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較2022年同期分別下降23.23%和51.96%,錄得4.45億元和2689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較2022年同期下降56.14%,只有2323萬元。公司解釋稱,業績下滑主要系產品價格下降所致,同時2023年全年經營業績也很可能出現較大幅度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此前在引入外部投資者時,與外部投資者簽訂的增資合同中約定了對賭、股權回購、業績補償等特殊權利條款。因未完成協議約定的2019年、2020年凈利潤,公司就對外部投資者進行過業績補償。
首輪問詢中,深交所就要求公司說明2019年凈利潤情況,2020年實際凈利潤與承諾業績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業績對賭的具體約定,說明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尚未履行的補償義務或其他相關義務;說明業績補償的實施對公司控制權穩定、經營決策、公司治理、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等方面的實際影響。
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高企
中國基金報記者注意到,公司的應收款項較多,主要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和應收款項融資,報告期各期合計金額分別為2.51億元、3.93億元、3.12億元和3.21億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高達38%、40%、27.25%和72%。
報告期內,公司對應收賬款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金額為766.46萬元、1020.93萬元、808.73萬元,不存在按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情形。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為5.56、6.06、6.65,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值。
首輪問詢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報告期各期末應收票據期后收款情況,有無到期無法兌付、應收票據與應收賬款相互轉換的情形,應收票據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另外,監管還要求其結合業務模式、信用政策和合同條款等,說明應收賬款余額及占比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應收賬款周轉率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而公司也坦承,未來若客戶出現經營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公司應收款項管理不當,公司可能面臨應收款項不能按期收回或無法收回產生壞賬的風險,進而影響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資金周轉。
公司的預付款項也被監管關注到,報告期各期末,公司預付款項余額分別為1023.09萬元、1356.54萬元和2407.95萬元。深交所要求其說明報告期內預付款項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末預付款項的期后結轉情況,大額預付款項的支付時間及資金流向,支付對象與公司及相關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毛利率、風險揭示被問詢
公司的毛利率及風險揭示情況也被監管問詢和詬病。
申報材料顯示,報告期各期,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3%、16.19%和24.25%。報告期內,其同行業可比公司的中間體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6.49%、15.95%、17.11%,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及毛利率變動趨勢存在較大差異。
監管要求說明所選取的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完整性、準確性;選取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可比產品毛利率進行對比,分析毛利率差異原因及合理性;結合產品單價、單位成本、產品供需、客戶等變化情況,說明主要產品毛利率變動的原因,公司報告期內毛利率增長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增長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報告期后主要原材料、產品價格變動情況等對公司期后毛利率的影響。
另外,深交所還要求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產品結構、下游應用領域、采購和銷售模式、生產工藝、產品成本和定價等因素,說明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及毛利率變動趨勢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風險揭示方面,公司提示了經營規模擴大帶來的管理風險、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但深交所認為“缺乏針對性”。
同時,公司在提示安全生產風險時,提及風險應對措施“采取了制定安全生產制度、配備安全生產設施、對員工進行培訓等多種安全舉措,在生產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57號——招股說明書》的相關要求,遵循重要性原則,針對性披露實際面臨的風險因素,“避免陳述適用于所有擬上市公司的風險因素,避免籠統、模板化表述,避免出現風險對策及類似表述”。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