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9 09:11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俠名 | [基金]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此次3家私募機構涉及違規行為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內控制度制定和執行不完備;二是估值定價依據不充分,報價集體決策機制不完善。...
2024年4月7日,深交所官網發布的3份監管函顯示,因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詢價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廣東天創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卓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措施,上述3家私募被要求限期提交整改報告,其中2家私募機構相關負責人被約見問詢。
多年從事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服務工作的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榮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違規問題存在的根源之一還是在于從業人員的素質,私募機構不能只在意投資而忽視風控,要重視風控人員。風控人員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同時要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合規體系,同時也應該外聘專業的律師協助機構運營。”
3家私募機構詢價定價違規
一般而言,私募機構“網下打新”業務需經過招股、詢價、申購和繳款階段4個過程。為規范新股發行秩序,督促網下機構投資者合規、專業、客觀報價,近期深交所對6家網下報價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包括3家私募機構、2家公募基金和1家保險公司。
檢查發現,上述6家接受檢查的機構均不同程度存在違反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相關規則規范要求的情形。為此,4月7日,深交所對專項檢查所涉及的3家新股報價私募機構采取書面警示措施,并開出罕見“罰單”。
此次3家私募機構涉及違規行為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內控制度制定和執行不完備;二是估值定價依據不充分,報價集體決策機制不完善。
此前,2024年3月22日,上交所對上海紅墻泰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亮劍”緣由同樣是機構在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詢價存在違規行為。其涉及的違規行為主要是兩大方面:內部研究報告不全面、詢價流程不規范。
談及新股詢價定價違規行為的原因,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北京地區某私募機構投資經理表示:“少數私募機構在沒有充分對發行人做基本面分析、可比公司分析、估值分析等基礎上進行報價,缺少嚴謹完整的推導過程,無法充分支持報價結果。”
“同時,私募機構如果沒有對研究報告撰寫、定價決策機制、操作復核等多個重要事項進行明確規定,也有可能會出現內部風險控制的‘缺口’。”上述私募機構投資經理進一步表示。
私募機構不能忽視風控
私募機構作為證券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一直積極參與新股“打新”,以試圖通過“打新”賺取二級市場溢價來增厚收益。
與此同時,為滿足投資者需求,私募機構也發行了多只“打新”主題的基金產品。根據私募排排網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以“定增打新”為核心策略的私募基金產品約140只。包括投向“打新”市場的產品,也有投向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產品。
隨著私募機構不斷參與“打新”業務,近年來,網下報價私募機構參與新股詢價時不斷暴露內控制度流程、內部研究能力、報價流程管理、報價行為及定價依據、決策流程等方面的一些問題。那么,私募基金作為IPO網下申購和新股投資的重要參與者,應該如何提高自身的定價能力,引導新股定價更為合理?
受訪的某私募機構人士對記者稱,私募證券基金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引導價值發現,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私募機構也不能忽視風控,同時,要不斷提升資本市場定價能力,通過對企業基本面的深度研究和價值評估,更多將資金配置于服務國家戰略、行業空間廣闊、投資價值突出的上市公司。
事實上,引導資本市場價值發現,提高私募機構對新股詢價定價的能力與效率,離不開監管、市場參與者以及投資者共同努力。中國(上海)自貿區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說:“未來要進一步強化對私募行業和機構的監管,重視部分機構內控體系的問題,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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