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2 09:54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針對前述違規事項,深交所于次日凌晨火速向*ST越博董事會和賀靖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同時提醒*ST越博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
為當選董事長、總經理,“老賴”竟公然撒謊稱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臨近年報披露,董事會大換血,*ST越博究竟鬧哪般?
選聘“老賴”當董事長?
董事長、總經理作為上市公司的“關鍵少數”,是強化上市公司治理的“領頭羊”,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關鍵力量。
然而,如此關鍵的崗位上,*ST越博選聘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并由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ST越博的相關行為,引發了市場對其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疑問和擔憂,與此同時,公司也收到了來自監管部門的監管措施。
4月19日晚間,*ST越博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賀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ST越博2023年12月披露的《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公告》《關于補選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的公告》中關于賀靖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表述不真實,江蘇證監局對*ST越博及賀靖出具警示函。
針對前述違規事項,深交所于次日凌晨火速向*ST越博董事會和賀靖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同時提醒*ST越博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記者關注到,賀靖從2022年12月開始擔任*ST越博董事長、總經理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2023年10月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因賀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將賀靖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并對賀靖采取限制消費措施。2023年12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即撤銷*ST越博前期選舉賀靖為公司董事及總經理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但是,隨后*ST越博再次補選賀靖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并由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2024年2月,*ST越博發布公告稱賀靖辭去總經理職務,2024年3月,*ST越博發布公告稱賀靖提出辭去董事和董事長職務。
在上市公司擔任如此重要的職務,還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負責人,卻連個人簡歷信息都未能如實提供和披露。4月20日,深交所向*ST越博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記者梳理發現,2023年以來,深交所共計向*ST越博及相關責任人發出6份監管函,涉及訴訟事項披露不及時、關聯方信息披露不準確、前期收購股權未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財務資助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等多項違規行為。2024年4月12日,深交所就*ST越博未按照規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的違規行為對*ST越博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賀靖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對董事朱銳鏗和申瑞強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臨近年報披露,董事會大換血
除了董事長選聘的離奇動作外,*ST越博多名董事及高管相繼辭職也備受市場關注。
2024年3月,*ST越博發布公告稱,除朱銳鏗、申瑞強外的5名公司董事提出辭職。4月1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補選李迅、徐建、左茜等5名新董事的議案。
正值年報披露關鍵期,*ST越博卻突發董事會大換血。
新董事方面,補選董事議案僅僅過了十天,4月11日,*ST越博發布公告稱新任董事中的獨立董事徐建提出辭職,堪稱是“史上最短任期”。深交所于4月11日當晚火速下發關注函,要求徐建說明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后,極短時間內就辭職的具體理由及相關考慮,任職前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況,擔任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職務后是否與公司相關方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產生重大分歧,是否存在認為有必要提請上市公司股東和債權人注意的情況。4月17日,*ST越博再次發布公告稱,新任董事中的另一名獨立董事左茜因個人健康原因提出辭職。
舊董事方面,朱銳鏗、申瑞強則是被提議罷免。4月19日,*ST越博披露《關于收到股東提議增加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提案函暨股東大會補充通知的公告》稱,股東南京越博進馳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提議增加罷免朱銳鏗、申瑞強非獨立董事職務,補選盧從亮、李麟為非獨立董事,補選曾真為獨立董事的臨時議案,并提交公司4月29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
記者注意到,*ST越博2023年年度報告最新預約披露日期為2024年4月30日。當下,不僅獨立董事相繼辭職,還在4月29日召開股東大會大規模更換董事,*ST越博相關動作背后是否另有隱情?
對此,監管部門高度關注,4月20日深交所再次向*ST越博下發關注函。
關注函指出,如*ST越博4月29日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董事罷免及補選議案,則*ST越博全部7名董事均為2024年4月后開始任職。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董事會成員2024年以來頻繁變動的具體原因,公司能否在預約披露日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是否由新任董事簽字,如是,新任董事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況,如何保證在極短時間內對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所涉情況進行充分研究,新任董事能否保證2023年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公司是否存在過半數董事無法保證2023年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的風險。
同時,關注函要求被罷免的兩名董事朱銳鏗、申瑞強說明任職以來的履職情況及是否勤勉盡責,公司及相關人員是否為董事勤勉履職提供了必要條件,是否存在干擾董事正常履職的情形,過程中是否與公司相關方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重大會計處理、年報編制與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審計意見類型、審計報告出具時間安排等方面產生重大分歧,是否存在有必要提請上市公司股東、債權人及監管部門注意的情況。
此外,關注函還要求*ST越博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分別說明針對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編制、披露以及審計相關工作的履職情況,實際開展的重點工作,與公司及審計委員會就2023年年度報告事宜進行溝通的具體情況,在此基礎上說明是否存在履職受限情形或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編制及審計進展是否存在異常情況。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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