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10:16 | 來源:中國基金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規定,上交所已經發出財務類強制退市的事先告知書,*ST同達要充分提示風險,做好股票終止上市的有關工作。?...
A股“財務退”,再添一例!
4月29日晚間,*ST同達披露2023年年報顯示,公司2023年度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導致公司股票觸及終止上市條件,將自4月30日開市起停牌。
當日晚間,*ST同達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于擬終止上海同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
子公司拖累財報“非標”
*ST同達2023年財報,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主要與其子公司上海朗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朗綠”)有關。
2023年11月23日,*ST同達與上海淳明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淳明”)、上海崇創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上海崇創”)和上海朗綠簽訂《贈與協議》,上海淳明和上海崇創擬將所持上海朗綠51.0198%股權,贈與*ST同達。
2023年11月24日,*ST同達完成對上海朗綠的接管,工商備案登記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捐贈完成后,上海朗綠納入*ST同達的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不過,上海朗綠2023年納入合并范圍后的財報,在被審計機構執行審計工作過程中注意到:“上海朗綠無法合理估計,納入合并范圍前已經提供的全流程技術服務中,部分項目的履約進度”。
上述審計機構介紹,上海朗綠的全流程技術服務業務,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履約義務。按照履約進度確認收入,履約進度采用產出法確定。
對此,審計機構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判斷上海朗綠的購買日數據,以及對*ST同達營業收入、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賬面價值的影響,也無法判斷累計計提的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的充分性和準確性。
觸及“財務退”指標
在2023年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之前,*ST同達此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簡稱《股票交易規則》)第9.3.2條相關規定,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記者注意到,*ST同達2022年度經審計歸母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
綜合上述情況,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3.11條相關規定,*ST同達觸及“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終止上市情形。
2024年4月29日晚間,上交所下發《關于擬終止上海同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規定,上交所已經發出財務類強制退市的事先告知書,*ST同達要充分提示風險,做好股票終止上市的有關工作。
上交所將在公司披露年報后的15個交易日內,召開上市委員會進行審議,并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相應的終止上市決定。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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