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3 10:26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杜雨萌 | [銀行]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021年以來,債券市場融資功能顯著增強,截至8月10日,年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達36.2萬億元,同比增長12.3%。但在債券規模繼續快速增長的同時,信用類債券違約事件卻時有發生...
受訪專家表示,降低監管對外部評級的依賴,將評級需求的主導權交還市場,是近年來評級行業監管政策的重要方向
為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使用外部評級的自主性,推動信用評級行業市場化改革,央行再推實質性舉措。8月11日,央行發布公告稱,決定試點取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節信用評級的要求。
“近年來,雖然我國信用評級行業取得較快發展,但也存在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等‘重市場份額、輕評級質量’的問題,導致信用評級的風險預警和投資定價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發揮。”中信證券首席IFCC分析師明明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疊加近期部分違約事件中有個別企業在違約前仍擁有高評級的現象,將一直被詬病的信用評級虛高問題,進一步推上了輿論的浪尖。
盡管信用評級質量對我國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發揮著頗為重要的作用,但評級行業的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事前預警功能弱等問題,顯然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債券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據中國銀行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債券市場融資功能顯著增強,截至8月10日,年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達36.2萬億元,同比增長12.3%。但在債券規模繼續快速增長的同時,信用類債券違約事件卻時有發生。僅今年上半年,債券市場共有109只信用債發生違約,涉及債券余額1168億元,而其中就不乏一些“高評級高違約”案例。
在此背景下,8月6日,央行等5部委發布的《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中特別提到,要降低監管對外部評級的要求,擇機適時調整監管政策關于各類資金可投資債券的級別門檻,弱化債券質押式回購對外部評級的依賴,將評級需求的主導權交還市場。
在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副總經理張伊君看來,降低監管對外部評級的依賴,將評級需求的主導權交還市場,是近年來評級行業監管政策的重要方向。
例如,在今年上半年,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于債務融資工具的評級機制就先后作出了調整。具體來看,1月底,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開發行注冊文件表格體系(2020)》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稱,在申報環節,不強制要求企業提供債務融資工具信用評級報告及跟蹤評級安排座位申報材料要件。隨后,其在3月26日發布《關于實施債務融資工具取消強制評級有關安排的通知》指出,在發行環節取消債項評級報告強制披露要求,保留企業主體評級報告披露要求。不過,對企業發行債項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劣后于一般債務和普通債券等,可能引起債項評級低于主體評級情形的,企業仍需披露債項評級報告。
明明稱,此次央行公告也是基于之前政策的確認和補充。從市場影響看,無論是取消評級還是逐步走向取消強制評級,可能都會對2021年及之后信用債市場產生相對影響。尤其是未來新發債券面臨債券級別被收緊或無評級的風險,而存量債券也面臨評級下調壓力,債券價格有下行風險。
而對于評級市場和機構而言,張伊君預計,未來幾年將是評級市場需求的重塑期、評級機構轉型期和洗牌期。
在他看來,隨著評級行業發展逐步由“監管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短期來看,評級機構可能在收入、評級技術改進等方面存有壓力。但未來隨著相關政策的落地,以及各項配套指引的完善,評級機構的生存發展將更取決于投資人的認可,會更加重視“聲譽機制”,這有助于行業更加重視評級質量和產品服務,形成良性的行業競爭,推動評級行業在評級方法、模型等方面的不斷完善,更好發揮風險揭示及定價功能,滿足資本市場信用服務新需求,從而推動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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