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0 10:06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俠名 | [汽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汽車質量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發動機、變速箱、儀表板等主要部件出現故障;二是異響、異味、異常抖動等爭議大的問題;三是汽車輪胎早期磨損、爆裂的問題。此外,...
8月4日,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披露了受理家用汽車產品投訴情況分析報告。今年1—7月,湖北省消委組織共受理汽車類消費投訴2711件,占投訴總量的7.4%(含受理二手車類投訴328件,新能源汽車類投訴203件)。其中,投訴類2429件,咨詢類282件,達成調解協議2186件,未達成調解協議243件,投訴解決率9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00多萬元。投訴量較多的汽車品牌有奧迪、別克、一汽大眾、長安、東風風神、寶馬、奇瑞、捷豹路虎、奔馳等。
汽車質量、服務合同、售后服務投訴占比超過五成,是引發投訴的主要原因,也是消費者關注的重點。根據投訴數據分析,湖北省家用汽車消費領域主要存在以下7個方面的熱點問題:
熱點一質量問題投訴集中
在湖北省消委組織今年1—7月受理的汽車類消費投訴中,涉及汽車質量的投訴542件,占比20.6%。這其中,關于汽車性能質量的投訴占比28.7%;關于不合格零部件的投訴占比6.92%;其他質量問題投訴占比14.8%;關于失效損毀或滅失的投訴占比4.1%。
汽車質量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發動機、變速箱、儀表板等主要部件出現故障;二是異響、異味、異常抖動等爭議大的問題;三是汽車輪胎早期磨損、爆裂的問題。此外,汽車質量問題還涉及檢測鑒定的問題。
熱點二合同違約條款不對等
服務合同投訴504件,占比18.6%。合同類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違約行為,占比35.2%;以及不平等格式條款,占比23.4%。
汽車服務合同中普遍存在“違約責任不對等”問題:一是權責不對等,只強調了消費者未按本合同履行的違約責任,而沒有明確商家未按時交付新車的違約責任;二是違約條件苛刻,不論什么原因,都視為消費者單方面違約;三是模糊概念,混淆“定金”與“訂金”的概念,消費者在交付訂(定)金后,如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全車款的,則視為消費者單方面違約,消費者已交訂(定)金不予退還。
熱點三 暢銷車型變相加價提車
部分汽車經營者存在加價提車的現象,唯一區別在于加價數額和加價方式不同而已。尤其是暢銷車型的汽車經營者,存在強制消費者在公布的銷售價之外另行增加價格購買汽車,或以車輛資源有限、需要額外的費用調劑資源為由,進行變相加價提車的行為。
例如,武漢消費者陳先生在購買新車時,合同約定21萬元全款提車,首付定金2萬元,合同第二條第3款寫明交清剩余19萬元提車。但在提車時,銷售商要求另加價1.5萬元,同時必須購買指定的保險。
熱點四 汽車“三包”服務縮水
售后服務投訴共有488件,占比18.0%。售后服務類投訴主要集中在不履行“三包”義務,占比19.5%;不履行售后承諾,占比17.8%;同一質量問題多次維修,占比9.5%。
其中,汽車“三包”服務縮水問題較突出。新車在“三包”期內,只為消費者提供修理和更換零配件或部件的服務,免除了在保修期內為消費者提供更換整車和退車的責任和義務。
熱點五 售后維修服務水平低
據消費者反映,部分汽車售后維修存在技術不過關、缺乏責任心、過度維修、服務態度差、價格不透明等問題,有的多次維修都不能排除故障,甚至故意夸大汽車故障,導致消費者花了不少“冤枉錢”,消費者反映強烈。
例如,仙桃消費者葉先生去年花費3400元更換了汽車空調配件,今年夏天使用時又壞了,再次維修時又要收費,商家不履行“三包”規定。
熱點六 二手車私改里程情況突出
為了收益最大化,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二手車經營存在夸大宣傳、誤導銷售,不履行真實告知義務,甚至私改里程、隱瞞車輛真實情況仍然突出,將水淹車說成是無水淹,將事故車虛假宣傳為小磕小碰。例如,武漢消費者李女士購買了一輛野馬牌二手車,使用后發現該車發生過嚴重事故,于是要求退車退款遭拒。
熱點七 新能源車價格變動惹爭議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運用及保有量不斷增加,相關投訴逐漸增多。一是新能源汽車存在行駛中斷電、汽車自燃、駕駛系統失靈等安全問題;二是充電故障、電池質量問題突出;三是價格變動惹爭議,消費者剛簽完合同還未提車,所購買車型就降價,導致消費者不滿。例如,黃岡消費者邵先生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廠家承諾充一次電行駛520公里,而實際只行駛了270公里就沒電了。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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