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7 08:44 | 來源:電鰻財經 | 作者:趙超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施彩蓮直接持有金龍股份99%股權,通過龍游金合盈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龍游金合盈)間接控制金龍股份1%股權,合計控制金龍股份100%股權,...
《電鰻財經》 趙超/文
自2022年5月更新預披露招股書后,截至2023年2月16日,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龍股份)登陸滬市主板的進程尚未更新。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施彩蓮直接持有金龍股份99%股權,通過龍游金合盈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龍游金合盈)間接控制金龍股份1%股權,合計控制金龍股份100%股權,為金龍股份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實控人如此高的控股比例,在IPO公司中較為少見。
2019年至2021年,金龍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15.37億元、16.44億元、30.02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57億元、1.91億元、3.66億元。
《電鰻財經》注意到,金龍股份原第一大股東葉昆福于2015年因病去世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由其配偶施彩蓮繼承,其子葉劍和其母親吳小奶均自愿放棄對各自股權份額的繼承權并同意由施彩蓮繼承。彼時,31歲的葉劍任職于共青團龍游縣委員會,擔任副書記、書記。
原第一大股東所持公司股權由妻子全部繼承
金龍股份系由浙江金龍紙業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金龍有限成立于2001年5月21日,于2019年12月19日整體變更為浙江金龍再生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龍有限由自然人葉昆福、施彩蓮、沈根法于2001年5月21日投資設立,設立時,注冊資本50萬元。彼時,三人出資比例分別為60%、20%、20%。
沈根法自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期間持有金龍有限10萬元出資額,系代葉昆福持有,相關代持已于2002年9月解除。上述代持股份還原后,葉昆福出資比例升至80%,施彩蓮持股比例仍為20%。
資料顯示,葉昆福生于1962年,1999年創辦龍游縣金倫商貿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其2001年作為創始人之一設立公司,并在公司任職。
《電鰻財經》注意到,隨后,公司經歷過增資、減資。截至2013年6月27日,葉昆福、施彩蓮分別持有金龍有限80%股權、20%股權。
2015年5月23日,金龍有限原第一大股東葉昆福因病去世。根據金龍股份招股書,葉昆福去世后,其配偶施彩蓮、葉昆福子女葉劍與葉昆福母親吳小奶商議,由施彩蓮向龍游縣湖鎮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人民調解,按法律規定對葉昆福遺產進行界定,并經浙江省龍游縣人民法院確認了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根據人民調解協議書,編號:湖人調字[2015]第32號和浙江省龍游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5)衢龍湖調確字第12號的決定,葉昆福在金龍有限的股份全部由施彩蓮繼承。根據施彩蓮、葉劍、吳小奶出具的確認函,葉劍和吳小奶確認自愿放棄對各自股權份額的繼承權并同意由施彩蓮繼承。至此,施彩蓮持有金龍有限100%股權。
2019年7月,金龍有限增資,龍游金合盈認繳160萬元,持有公司1%股份,剩余股份全部由施彩蓮持有。資料顯示,龍游金合盈股東為施彩蓮、陳歡歡,兩者持股比例分別為80%、20%。陳歡歡系葉劍的配偶。
葉劍于1984年出生,本科畢業于浙江大學機械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廈門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其于2012年至2016年任職于共青團龍游縣委員會,擔任副書記、書記;2016年至2018年任職于龍游縣東華街道人大工委,擔任主任;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任職于龍游縣橫山鎮,擔任鎮長;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職于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局,擔任局長。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擔任公司副總經理;2020年7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從上述履歷上來看,葉劍有政府部門工作經歷。
資料顯示,陳歡歡本科畢業于清華大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清華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碩士研究生,2015年至今,擔任公司副總經理;2019年10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從履歷上來看,顯然陳歡歡在公司任職時間長達7年,葉劍擔任公司高管時間2年多。
葉昆福所持公司股份繼承過程中,葉劍與葉昆福母親吳小奶,自愿放棄股份繼承的原因是什么?
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行政中心總監、監事會主席受罰?
《電鰻財經》注意到,2020年7月14日,金龍股份發生一宗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龍游縣應急管理局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龍)應急罰〔2020〕6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給予金龍股份處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龍)應急罰〔2020〕6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給予金龍股份主要責任人員宋高友處罰款3.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7月14日,金龍股份造紙原料庫上料崗員工鐘某用小翻斗車裝垃圾并運往貨場外,經過造紙原料庫3號倉時,3號倉堆放的廢紙包掉落,其中一個砸到鐘某身上,并發生散包將其掩埋。現場巡檢安全員及其他員工聽到廢紙包倒塌聲音后上前查看,發現鐘某受傷已昏厥。工作人員立即拔打120急救電話,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確認鐘某已當場死亡。
資料顯示,宋高友1966年出生,高中學歷。自公司2001年設立時起,其即在公司任職;2001年5月至2006年8月,擔任公司生產廠長;2006年9月至2020年11月,擔任公司行政中心總監;2019年10月至今,擔任公司監事會主席。
上述事故發生時,宋高友在公司任職行政中心總監、監事會主席。鐘某出事地點,為公司造紙原料庫。
根據招股書,金龍股份主要部門職能中:行政環安中心職能包括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等管理工作;造紙事業部負責原紙業務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管理等;包裝事業部負責紙板、紙箱業務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管理等;生活用紙事業部負責生活用紙業務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管理等;物流事業部負責組織公司物流業務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管理等。
《電鰻財經》注意到,在金龍股份的組織架構圖中,并未顯示造紙事業部由行政環安中心直接負責。
宋高友作為公司行政中心總監、監事會主席,被認定為事故主要責任人員是否合理?未認定公司董事長施彩蓮、總經理葉劍、副總經理陳歡歡為主要責任人員的原因是什么?
針對上述問題,《電鰻財經》向金龍股份發送郵件求證,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