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6 08:33 | 來源:電鰻財經 | 作者:林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招股書,明美新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梁昌明曾因外匯違法行為被有權機關處以警告并罰款180萬余元。
《電鰻財經》文/林妍
今年2月17日,廣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明美新能”)IPO過會,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包括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實際控制人涉外匯違法問題等。截至5月15日,明美新能尚未提交注冊。《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招股書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現金流危機又遇高管掏空資金,多少讓投資者心懷忐忑。即便上市,危機仍存。
現金流危機初現
2019年-2022年6月,明美新能源的資產總額分別為14.35億元、14.84億元、17.18億元、16.31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10.51億元、10.68億元、12.29億萬元、10.95億元。對應的資產負債率(合并口徑)分別為73.25%、71.94%、71.56%、67.14%,高于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2022上半年,明美新能源的賬面資金突然下滑。報告期內的貨幣資金分別為3.25億元、3.21億元、3.04億元、1.74億元,其中,銀行存款金額分別為2.76億元、2.63億元、2.85億元和1.43億元,對應的利息收入為166.21萬元、220.35萬元、153.15萬元、51.43萬元。
2022上半年,明美新能源的經營現金流凈額首次出現缺口,為-8066.28萬元,而此前的2021年,該值為1.58億元。
“造血”功能受阻,明美新能源外部輸血渠道變得愈發重要。各期末,因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分別為11.86億元、15.37億元、8.72億元和4.03億元。除2019年存在吸收投資收到約1.24億元的現金外,其余均為借款產生。期內對應的短期借款余額分別為2.41億元、2.50億元、1.72億元和1.90億元,均未產生長期借款,產生的利息費用分別為1215.39萬元、1006.12萬元、874.82萬元和373.61萬元,這已經遠遠高于對應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截止2022上半年末,貨幣資金已無法覆蓋短期債務,現金流危機正在逼近。
董事長向境外轉移資金7000萬
據招股書,明美新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梁昌明曾因外匯違法行為被有權機關處以警告并罰款180萬余元。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的粵匯處〔202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美新能董事長、總經理及實際控制人梁昌明因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期間,將金額合計72588847元的人民幣資金通過梁昌明及其控制的名美科技及明美通信等主體的境內銀行賬戶匯至換匯公司指定的境內企業和個人銀行賬戶,并通過梁昌明及其控制的合眾能源產品有限公司的境外銀行賬戶及現金方式收取合計79899249.43港元,構成外匯違法行為。最終梁昌明被處以警告及罰款1814721元。梁昌明已于2022年4月26日繳納完畢前述罰款。
對于換匯的原因和用途,明美新能在招股書中解釋稱,梁昌明上述資金的用途均是用于履行與前妻之間離婚協議以及在中國香港購房居住等自用用途,沒有違法所得,不具備營利目的,不涉及倒買倒賣外匯或其他以營利為目的外匯行為。據悉,此前梁昌明與前妻范美鳳在中國香港離婚,雙方就離婚財產進行了分割,明確明美新能的股份均屬梁昌明所有,范美鳳確認不對該等資產提出任何主張。
深交所問及梁昌明的外匯違法行為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根據申報材料,公司實際控制人梁昌明涉外匯違法行為,主動投案后,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對其采取行政處罰措施,未移送公安機關。梁昌明違法換匯資金主要來源于名美科技、明美通信的資金拆借。公司被要求說明梁昌明主動投案的背景、過程、主要考慮;說明上述違法換匯資金是否涉及非經營性占用發行人資金。明美新能在回復時列示了一份《關于梁昌明非法兌換外匯案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意見書》對梁昌明非法兌換外匯案件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進行了分析論證。
明美新能雖然過會,卻沒能過投資者這一關。《電鰻財經》將持續跟蹤報道明美新能IPO進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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