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16:10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告顯示,羅欣控股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羅欣控股立案。2024年4月3日,...
中國網財經4月8日訊 4月3日,羅欣藥業(002793.SZ)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山東羅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欣控股”)因違規減持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公告顯示,羅欣控股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羅欣控股立案。2024年4月3日,羅欣藥業收到羅欣控股通知,其已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浙江證監局查明,羅欣控股作為羅欣藥業控股股東,截至2023年5月17日,持有羅欣藥業股份比例為31.23%。2023年5月18日至24日,羅欣控股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羅欣藥業股份合計6225萬股,占羅欣藥業總股本的5.72%。羅欣控股在合計減持比例達到5%時未按規定停止交易,違規減持787.06萬股,占總股本的0.72%,合計成交金額為5233.93萬元。按照擬制成本法計算,羅欣控股違法所得為230.10萬元。
2023年5月24日,羅欣藥業披露《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了羅欣控股上述減持具體情況。
浙江證監局認為,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相關說明、證券賬戶資料、證券交易流水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羅欣控股合計持有羅欣藥業5%以上股份,在合計減持羅欣藥業股份比例達到5%后,未按規定停止交易,該行為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限制期買賣股票的違法情形。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羅欣控股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30.10萬元,并處罰款50萬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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