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9 10:53 | 來源:證券時報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悉,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由民生證券推薦的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穗晶光電)創業板IPO申請。穗晶光電向深交所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后,證監會對其開展現場...
日前,深交所網站公布的三張罰單,直指由民生證券此前保薦的穗晶光電創業板首發(IPO)項目。
據悉,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由民生證券推薦的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穗晶光電)創業板IPO申請。穗晶光電向深交所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后,證監會對其開展現場檢查,發現多項違規情形。
包括穗晶光電、保薦人民生證券及兩位保代、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及兩位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均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根據《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民生證券可能在執業質量評價、內部控制評價等指標上被扣分。近年來,IPO項目撤否較多已成為執業質量評價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上述罰單也給部分心存“僥幸心理”的投行敲響警鐘。
存在三項違規
根據深交所上述罰單,穗晶光電在發行上市申請過程中,民生證券作為項目保薦人,嚴智、王虎作為項目保薦代表人,履行職責不到位,存在三大違規情形:
第一,民生證券及兩位保代未對發行人積壓品銷售相關異常情形保持充分關注并進行審慎核查。現場檢查發現,發行人關于積壓品銷售收入、毛利率等信息披露不準確,披露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
深交所表示,民生證券及兩位保代未對發行人積壓品銷售存在的異常情況保持充分關注,未對重要物流單據以及相關信息披露與實際不符的情況進行審慎核查,實際執行的核查程序與問詢回復中披露情況不一致。
第二,民生證券及兩位保代對發行人及相關方資金流水核查不充分。
現場檢查發現,民生證券對發行人及相關方資金流水核查不充分:一是未完整獲取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不含獨立董事)以及部分關鍵崗位人員報告期內全部的銀行賬戶,剔除已休眠等無交易記錄賬戶,遺漏賬戶合計112個,占前述人員賬戶數的43.75%;二是未對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大額資金往來較多的銀行賬戶保持充分關注。
第三,民生證券及兩位保代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研發費用、成本核算、產品質量控制等事項。
具體來說,一是對發行人研發活動盡職調查不充分,對研發費用的歸集核查不審慎。二是未充分核實發行人返修業務賬務處理情況,未發現發行人對返修產品成本核算不準確。三是對發行人產品質量控制核查不充分,未督促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充分揭示因違反質量保證條款導致的違規風險。四是未對發行人與光明半導體之間的業務模式進行充分核查。
監管函中指出,保薦人民生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嚴智、王虎,承擔了發行上市申報文件編制和信息披露核查把關職責,但未充分履職盡責,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對發行人積壓品銷售收入及毛利率、研發費用及成本核算、產品質量控制等多方面存在的異常情形進行核查驗證,對發行人及相關方資金流水核查不充分,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民生證券在執業中未就有關問題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未督促保薦代表人勤勉盡責地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內部控制存在一定薄弱環節,違反了相關規定。
因此,深交所對民生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嚴智、王虎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投行項目
不能“一撤了之”
在上述罰單中,IPO項目在撤回后仍被現場檢查出多項違規問題,展現了監管部門壓實中介機構的責任,強化中介機構的“看門人”作用的決心,也為近兩年業內高企的IPO撤否現象敲響警鐘。
中證協此前表示,IPO項目撤否較多已成為執業質量評價中比較突出的問題,2021年共有253個項目撤否,占全年完成項目(包括通過、撤回和否決)總數的32.6%。Wind數據顯示,2022年主動撤回或審核未通過的項目數達到263家,占到全年完成項目(包括通過、撤回和否決)總數的三成以上。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2022年12月,中證協發布了《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對投行的執業質量設置了多個加減分項目,其中,IPO項目材料撤回成重點減分項目。
根據上述評價指標,民生證券可能在投行執業質量評價、內部控制評價等指標上被扣分。2022年12月,中證協發布了2022年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結果,民生證券被評為B類。
此外,同在2022年12月,廣東證監局向轄區券商投行部門下發了一份通報專刊,也劍指撤否項目保薦機構執業問題。盡管造成撤否有多重因素,但廣東證監局指出,多數撤否項目仍然暴露出相關保薦機構存在執業理念不適應、履職盡職不充分、輔導質量不過硬等多方面問題。
“有的機構執業理念轉變滯后,‘帶病闖關’心態猶存。有的機構心存‘僥幸心理’,首次申報質量偏低,‘一查就撤’‘一督就撤’多發頻發,提前設想二次申報再提升執業標準,以應對大概率面臨的檢查督查。”廣東證監局表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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