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7 10:23 | 來源:東方財富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料顯示,肯特催化實際控制人為項飛勇、郭燕平,本次發行前合計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為70.06%。關于是否存在虛增營收、調節營收及實控人操縱財務報表的情形,肯特催化未予回應。...
上交所上市委2023年第59次上市委審議會議審議結果顯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肯特催化或發行人)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而結合申報材料及問詢函回復內容,肯特催化不僅存在前后所披露營收數據差異巨大的現象,且研發投入及研發人員占比或存在為滿足上市而虛假陳述的情形。
前后披露營收業績相差數億元
作為一家主要從事季銨(鏻)化合物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肯特催化在招股書中披露,最近2020年至2022年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48574.40萬元、63584.39萬元及80768.09萬元,累計為192926.88萬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分別為6831.43萬元、8298.23萬元及10148.54萬元,累計為25278.2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502.24萬元、7807.63萬元及12230.91萬元,累計為25540.78萬元。符合選擇的上市標準《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2條中規定的第(一)項標準中的財務指標,即:最近3年凈利潤均為正,且最近3年凈利潤累計不低于1.5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6000萬元,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1億元或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0億元。
而問詢函回復稿內容顯示,其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銷售收入分別為3.13億元、4.27億元、4.59億元。該金額分別較招股書披露的營收金額分別相差達1.73億元、2.09億元、3.49億元。
圖片來源:問詢函回復稿
資料顯示,肯特催化實際控制人為項飛勇、郭燕平,本次發行前合計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為70.06%。關于是否存在虛增營收、調節營收及實控人操縱財務報表的情形,肯特催化未予回應。
研發信息矛盾或涉虛假陳述
據招股書信息,肯特催化2020年至2022年度研發費用投入分別為1275.11萬元、1642.52萬元、1953.53萬元,研發投入占各期營收的比例分別為2.63%、2.58%、2.42%。
圖片來源:發行人招股書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研發費用所占比例要求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關于對問詢函質疑其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回復中,除上會稿披露的營收數據較問詢函回復披露的銷售金額的巨大差異外,肯特催化人在問詢函回復稿關于“報告期內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逐項對比”內容中稱,“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研發支出占同期銷售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16%、3.31%和3.48%”。以此計算,同期各期其研發支出應約為989.08萬元、1413.37萬元、1597.32萬元。
此外,問詢函回復稿還披露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其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分別為12.50%、16.35%、15.19%,不低于當年職工總數的10%。而招股書內容顯示,2020年至2022年各期,其員工總數分別為442人、498人、550人,其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擁有研發人員50人,占員工總數的比例為9.09%。且據仙居縣政府網2021年1月14日信息,彼時員工總數為239人。該數據與招股書披露2020年末的總人數相差近200人。
圖片來源:仙居縣政府網
對于研發投入占比和研發人員占比的差異,是否說明發行人為應對上市和問詢而存在胡編亂造或虛假披露的情形,肯特催化也未回應。
子公司曾因虛列工資被處罰
作為曾在股轉系統掛牌企業,2018年7月5日,肯特催化公告稱全資子公司江西肯特(江西肯特化學有限公司)分別于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4日收到江西省吉安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出具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吉市國稅稽罰告(2018)8號)和《稅務處理決定書》(吉市國稅稽處(2018)15號)兩份文書,其內容顯示,吉安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于2016年4月18日對江西肯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涉稅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江西肯特存在未按規定取得發票入賬、虛列工資、交易價格無正當理由明顯偏低等涉稅違規事項。根據相關規定,吉安國稅稽查局要求補繳增值稅、所得稅計168.42萬元并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對于虛列工資事項,處以補繳稅款15.14萬元的行政處罰。
結合研發支出及研發人員占比差異的現象,是否仍然存在“其他人員計入研發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超標”等方面而致虛列工資的情形,或應引起關注或重視。
資料顯示,本次IPO肯特催化擬募資4.99億元用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8860噸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項目”,項目產品范圍包括四乙基氫氧化銨、四丙基溴化銨、1-金剛烷基三甲基氫氧化銨、Beta分子篩及催化劑、18-冠醚-6、氫氧化-1,1,3,5-四甲基哌啶等十余種,預計項目建設周期為31個月。而據申報材料內容,2019年1月1日以來,肯特催化及子公司江西肯特多次存在產品實際產量超出環評批復產能或未取得環評批復、實際產量及產品與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登記的相關產品產能及范圍不完全相符的情況。盡管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年產2500噸四乙基氫氧化銨、2000噸四丙基氫氧化銨、600噸四乙基溴化銨、600噸四丙基溴化銨生產線技改項目的項目備案,且相關環評影響報告于2022年3月通過審批,而其主要產品中,2020年至2022年度季銨鹽與季鏻鹽系列產品產能利用率由76.95%波動降至69.19%,季銨堿的產能利用率約為69%;冠醚的產能利用率也由98.94%降至65.66%。本次募資擴能,肯特催化或尚存在募投項目實施后產能不能及時消化的風險。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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